岳建认【2014】3号
各施工企业:
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【2010】228号文件的规定和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建发【2011】33号文件的要求,总承包二级施工企业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,总承包三级施工企业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。省厅近期将对未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的企业进行核查,为按照省厅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的要求,确保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未申报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前积极申报。
对未按时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认证的施工企业,省厅将按有关规定采取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措施。
附:表一:已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企业名单
表二:未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企业企业名单
二O一四年五月十四日